《民法总论 您所在的位置:网站首页 民法总论第六版 梁慧星 《民法总论

《民法总论

2023-07-16 09:08| 来源: 网络整理| 查看: 265

民法总论-第五版 版权信息 ISBN:9787519712006 条形码:9787519712006 ; 978-7-5197-1200-6 装帧:一般胶版纸 册数:暂无 重量:暂无 所属分类:教材>研究生/本科/专科教材>文法类 民法总论-第五版 本书特色

  全书共十一章,包括了导论、民事法律关系、民事主体(自然人、法人、非法人组织)、民事权利客体、法律行为、代理、诉讼时效、期日和期间、权利的行使以及民法的效力、适用与解释等内容,着眼中国民法,并适度介绍各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;反映民法学的新兴发展,并提出颇具前瞻性和建设性的理论观点。第五版根据新颁布的《民法总则》进行了全面而必要的修订,具有先进性、准确性和科学性。全书要言不烦、深浅有度,以凝练的语言和精悍的篇幅,将抽象的民法总论内容规范、精辟地阐述出来,体现了作者对民法学潜心研究至融会贯通的境界,为初学者进入博大精深的民法学之门提供了指引与路径。

民法总论-第五版 内容简介

《民法总论》是梁慧星教授"别无分号"的代表性作品,其经典与品质无需多言,在法学师生中极具推荐度。全书要言不烦、深浅有度,以凝练的语言和精悍的篇幅,将抽象的民法总论内容规范、精辟地阐述出来,体现了作者对民法学潜心研究至融会贯通的境界,为初学者进入博大精深的民法学之门提供了指引与路径。

民法总论-第五版 目录 **章导论 **节民法概述 第二节民法的法源 第三节民法的本质 第四节民法的本位 第五节民法的基本原则 第六节民法与邻近法律部门 第七节民法学及其学习方法 第二章民事法律关系 **节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第二节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第三节民事能力 第四节民事权利 第五节民事义务 第六节民事责任 第三章民事主体——自然人 **节民事权利能力 第二节人格权 第三节民事行为能力 第四节监护 第五节宣告失踪 第六节宣告死亡 第七节住所 第八节个体工商户、农村承包经营户 第四章民事主体——法人、非法人组织 **节法人概述 第二节法人的本质 第三节法人的分类 第四节法人的民事能力 第五节法人的成立 第六节法人的机关 第七节法人的住所 第八节法人的消灭 第九节非法人组织 第五章民事权利客体 **节民事权利客体概述 第二节作为民事权利客体的物 第三节物的分类 第六章法律行为 **节法律行为概述 第二节法律行为的分类 第三节法律行为的要件 第四节意思表示 第五节意思与表示不一致 第六节意思表示不自由 第七节条件、期限 第八节法律行为的解释 第九节法律行为的效力 第七章代理 **节代理概述 第二节代理关系 第三节代理的分类 第四节代理行为 第五节代理权 第六节无权代理 第七节表见代理 第八章诉讼时效 **节时效概述 第二节诉讼时效的效力 第三节诉讼时效的客体 第四节诉讼时效期间 第九章期日、期间 **节期日、期间的意义 第二节期日、期间的计算 第十章权利的行使 **节权利行使概述 第二节诚实信用原则 第三节禁止权利滥用 第四节私力救济 第十一章民法的效力、适用与解释 **节民法的效力 第二节民法的适用原则 第三节民法的适用与解释 第四节民法解释方法 主要参考著作 展开全部 民法总论-第五版 作者简介

  梁慧星,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、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。1944年1月出生,四川青神人。1966年,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;1981年,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,获民法硕士学位。1985年至1988年,担任《法学研究》杂志副主编;1988年,晋升研究员,担任民法室主任;1990年,国家人事部授予"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"称号。现任《法学研究》杂志主编、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。主要著作如下:独著《民法》《中国民法经济法诸问题研究》《民法学说判例与立法研究》《民法解释学》《民法总论》《裁判的方法》《法学学位论文写作方法》;合著《合同法》《经济法的理论问题》《民法债权》《物权法》《中国物权法研究》《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附理由》;主编《民商法论丛》《中国民商法专题研究丛书》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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